根据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7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》,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,现对2017年公司清明节放假具体安排如下:
一、放假时间:2017年4月2日(星期日)、2017年4月3日(星期一)、2017年4月4日(星期二)共计3天假期,4月5日(星期三)开始正常上班;
二、各部门须做好工作安排,节日期间,部门负责人请务必保持通讯畅通,确保假期工作不脱节;
三、各部门放假离开前要关闭电源(包括电脑、饮水机、打印机、空调等)、锁好门窗并做好贵重物品的保管。
综合管理部
2017年3月28日